关于做好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6 来源:学校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全校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学校2020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建立健全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和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学校将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安排如下,请相关单位落实完成。
一、采集工作的时间和方法:
2020年度数据采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
数据采集沿用在线填报方式,学校办公室将给相关职能部门分配账号和密码登陆“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
二、工作进度安排:
分阶段目标 |
时间 |
工作内容 |
数据采集 |
7月17日前 |
数据采集工作启动,各教学单位根据各专业情况对外聘教师信息进行删减增补。 |
人事处汇总审核全校外聘教师信息,完成师资情况摸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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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完成学校财务、学生、房产土地、组织设置、党团社团等信息的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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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校团委等单位完成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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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建办对已完成内容进行审核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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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前 |
人事处完成专任教师、外聘教师信息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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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建办对已完成内容进行审核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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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前 |
人事处、教务处、招生就业、校办完成所有信息填报、提交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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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汇总 |
9月30日前 |
校办对所有提交信息汇总。 |
审查上报 |
10月15日前 |
交评建办审核,整改。 |
10月23日前 |
校领导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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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前 |
校办完成上报。 |
三、相关工作要求和说明:
1.各单位严格按照教育部评估中心发布的表格样式及内涵说明采集数据。
2.需要在线填报数据的单位(教务处、学科办、人事处、校团委、招就处、校办)根据校办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在线填报信息后,在线提交审核。
3.不需要在线填报数据的单位(学生处、设备处、财务处、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根据校办分发的纸质表格填报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相关数据。
4.学校评建办全程指导数据填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评估要求积极做好相应数据的原始台账和支撑材料。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