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首义学院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12-09 来源:学校办公室 阅读次数:NaN 【字体: 大 中 小】
院发〔2020〕45号
为畅通学校领导与基层广大师生员工面对面沟通渠道,保证学校领导层能够客观真实了解基层情况,同时,也为了便于广大师生员工能够积极为学校建设发展建言献策,直接向学校决策层反映相关问题,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校领导接待日具体安排
1.日期安排:学校领导面对面接待基层师生员工来访,一般每月一次,日期定于该月第一周周四(寒暑假除外,如遇节假日则向后顺延)。
2.时间安排:下午14:30—17:00。
3.地点安排:行政楼三楼当值校领导办公室。
具体接待日期和当值校领导名单由校办公室以通知形式公布。
二、接待对象和访谈内容
1.接待对象:主要为学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及在籍的学生,已退休教职工、已毕业学生及学生家长也可视情接待。
2.访谈内容:
(1)对学校全面建设(如“三全”育人、学科专业、科研学术、教学条件、校园环境、文化氛围等)的意见或建议;
(2)对学校管理制度、管理能力、服务态度及保障水平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3)对学校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及教职工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情况反映;
(4)需要学校协调解决的其他问题。
三、接待程序
1.访问人先到校办公室接待室等候,由校办工作人员按来访先后顺序依次安排与当值校领导面谈。
2.面谈时一般由当值校领导和记录员在场,校领导负责与访问者谈话交流,记录员负责如实记录谈话内容。记录员如需录音,须征得访问当事人同意。
3.面谈结束后,访问人须在谈话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四、接待信息处理
1.接待中收集的关于学校建设发展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在接待结束后由记录员及时汇总,由当值校领导确认后分类转送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一个月内给予回复。
2.访问人向当值校领导反映的问题,在接待结束后应及时责成相关单位核实,能解决的尽快解决,暂不能解决的要向当事人说明情况。
五、特别事项说明
1.接待日当值校领导如遇出差或临时有事不能当值的,可委托其他校领导或机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代为当值,事后详细了解接待情况并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2.当访问人的谈话内容涉及敏感话题时,当值校领导和记录员负有为当事人保密的责任。
3.除校领导接待日外,全校师生平时如有问题,可随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或通过专设信箱反映。
4.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